(2004年5月21日 國家測繪局 國測辦〔2004〕61號)
浙江省測繪局:
你局《關于執(zhí)行測繪管理工作國家秘密范圍的規(guī)定有關問題的請示》(浙測〔2004〕18號)收悉,有關問題答復如下:
一、考慮到測繪成果的形式多樣且在不斷的發(fā)展變化,《測繪管理工作國家秘密目錄》很難把以后產生的國家秘密測繪成果列入其中,因此不能籠統(tǒng)理解為未列入《測繪管理工作國家秘密目錄》的測繪成果均可以公開。《測繪管理工作國家秘密目錄》中未作規(guī)定、新產生的測繪成果,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第二條、第八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辦法》第四條規(guī)定,應當作為“不明確事項”,先行擬定密級,采取保密措施。再報有權批準密級的部門批準,并報國家測繪局備案。對泄露后會給本單位工作造成被動或損失的測繪信息應作為工作秘密。除上述兩種情形外均可以公開,如:大于1:5千國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圖(覆蓋范圍小于6平方千米)、非軍事禁區(qū)及非國家安全要害部門所在地的航攝影像等。
二、《測繪管理工作國家秘密目錄》序號1中的轉換參數(shù)包含獨立坐標系與國家大地坐標系之間的轉換參數(shù),控制范圍按《測繪管理工作國家秘密目錄》中“絕密”級條款控制。
三、1:1萬、1:5萬全國范圍高精度數(shù)字高程模型為“絕密”,非全國性的1:1萬、1:5萬高精度數(shù)字高程模型的密級按其他相應條款的規(guī)定確定。
四、1:1萬國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圖及其數(shù)字化成果為“秘密”,其中涉及軍事禁區(qū)的為“機密”,其密級應分別標注;當提供大于1:5千國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圖覆蓋范圍超過6平方千米時,該批測繪成果整體上按“秘密”級測繪成果管理,單幅圖不再標注密級。
五、關于國家安全要害部門的定義,在國家測繪局和國家保密局沒有做出新的解釋前,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屬于國家秘密不對外開放的場所、部位”的表述掌握。